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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中的“可以or不可以”!
作者:admin  日期:2021/2/23 15:15:24 人气:101 标签:

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
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: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、铁路车票以及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。


退票费


出差计划取消,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,并取得了6%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?

可以!

按照现行政策规定,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,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,应按照6%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因公司公务支付的退票费,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,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,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
集体福利


购买20张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,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,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?

不可以!
按照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印发)第二十七条第(一)项规定,纳税人购买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,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,属于集体福利项目,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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